最高人民法院8日发布《关于贯彻落实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〉的指导意见》,共25条,旨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从严格落实“非禁即入”政策,到依法纠正“小过重罚”;从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冤错案件,到依法严惩网暴伤企违法行为,指导意见每一项内容都直击民企痛点,助力民企发展。
指导意见既亮出“法治利剑”,也传递“司法温情”。指导意见提出精准区分“失信”与“失能”,对存在轻微失信行为但积极纠正的经营主体,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暂不纳入失信名单。这种司法温情,有利于经营主体“跌倒后能爬起,爬起后能奔跑”。
此外,指导意见还提出,严防趋利性执法,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。总而言之,以严格公正司法稳定预期,以善意文明司法激发活力。
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。以规则之治激发市场活力,以权益保障释放发展动能,将助力民营企业敢闯敢投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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